許給亞巴郎和他的後裔的恩許,使他作世界的承繼者, 並不是藉著法律,而是藉著因信德而獲得的正義。~羅馬人書4:13
在社會上,有時候我會看見一些人(包括當權者),時常說著一些關心貧窮人如何重要的說話,自己卻不善待有需要的人,這是講一套做一套,言行不一。另外,一些人表面上做很多善事,獲別人讚賞其善心,但他們對自己的員工卻異常苛刻,刻薄寡恩,這是博取聲譽的行動,而非真誠待人的表現,可謂動機和行為不貫徹如一。亦有一些人熟識法律,甚至懂得鑽空子 逃避責任,但對於這些人,即使他們的知識如何了得,所處位置如何重要,也不值得誇讚舉揚。
昔日,保祿宗徒在寫給羅馬人的書信中,正指出了不可因知識、地位、守法而自誇,而知法犯法的猶太人比外邦人犯過更為嚴重。保祿是要指出,一些熟識法律的猶太人,自恃自己懂法律、表面守法律,便以為自己比其他不熟識法律的外邦人高人一等,其實他們沒有什麼好誇耀的,因為恩寵是天主白白恩賜的,信德(而非法律)是救恩之所在。更甚者,某些猶太人宣講不可偷盜,自己卻去偷盜;宣講不可行姦淫,自己卻行姦淫;叫人憎惡偶像,自己卻去劫掠廟宇(羅2:21-23)。他們以法律自誇,而自己卻違反法律,這不是知法犯法、言行不一嗎?
保祿這番話正好提醒我們,不要倒果為因,以為守了法律、遵守誡命便成義得救,更重要的是,反問自己的心在哪裡,是否全心信賴天主?自己的信德是否堅定穩固,承受得起挑戰?保祿告訴我們,凡全心信賴天主的人,不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男人或女人、奴隸或自由人,都會藉天主的恩寵得救,與天主和好,成為天主的子女。
這樣說不是輕視法律,或認為行為善工不重要。相反,守法和善功都是信德的外在彰顯。因為凡與基督結合的人,整個人都會有所轉化。歸依不是一次過的行動,而是不斷的轉化提昇。與主的關係愈密切,信德亦愈強,對一切人和事的觀察、判決以至行動都會以天主的目光出發,因而以天主的教導生活、以愛德行動回應天主的愛,而不是因害怕被罰而守法律。因著信德,這些外在的行為正好證明了信徒的內在本質已經轉化提昇。
生活在現今社會,誘惑眾多,有時候為了個人利益或個人方便,往往忘記了別人的需要;有時過份強調自己的努力,因而忘記一切都是天主的白白恩賜,距離天主愈來愈遠而不自知。亦有時遇到挫折而忘記了天主的恩許,以至信心不再。我們一方面要不斷歸依,加強與天主的關係,強化信德;另一方面,謹記天主的法律、誡命和教導是幫助我們成為一個更好的信徒,而不是用來誇耀自己。
求主賜予我們謙卑的心,懂得感恩,懂得欣賞別人而不自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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