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y 25, 2007

誰是我的家人? 家庭主日講章

聖經中記載了一個短暫的家庭分離故事。耶穌十二歲時與父母前往聖殿,途中曾獨自離開往聖殿聆聽經師說話,害得父母痛苦地找了他三天。(路2:41-49) 這故事一方面反映家長對子女的緊張關切,另一方面顯示耶穌未顧家人的感受去追求宗教知識,暗示作門徒與家庭之間的衝突。可見聖經中的家庭關係既追求和諧亦充滿張力,現實中的家庭亦如是。

家庭被視為社會的基本組成單位、社會的生命細胞,所以,家庭的和諧與整體社會的穩定被看成息息相關。家庭對社會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家庭為兒童提供了發展、成長、被愛護和受教育的環境,以及學習建立關係、各種倫理價值和做一個好公民。連特首曾蔭權在角逐連任時亦強調,有需要「建構和諧社會,推廣家庭觀念」。

除了家庭對社會重要之外,社會亦為家庭在有需要時作出經濟和社會支援,促進家庭中各成員的福祉。

然而,現時不少社會政策不但未能支援和鞏固家庭,反而令問題惡化,特別是中港兩地的分離家庭、面對經濟壓力的貧窮家庭、承受因工作競爭劇烈帶來壓力的中產家庭、缺乏社區支援的新市鎮家庭等等,令家庭成員承受異地分隔、生活水平下降、缺乏溝通、休息和閒暇時間等壓力,甚至因而衍生暴力悲劇。

可見家庭問題雖然有其個人和家庭內在因素,但與社會整體環境和價值觀不無關係。我們的香港社會經濟發達,事事以經濟掛帥,人的價值亦因而以其生產力和經濟能力來衡量。結果是商業機構以追求最大利潤為先,缺乏對員工及其家人的關心,工資及工作時間未顧及僱員的家庭需要。

同樣,政府在制訂勞工、經濟和福利政策時都是配合商界多於僱員的需要,導致不少家長因勞碌工作而無暇照顧子女。最近社署推出的「欣曉計劃」便暴露了政府為節省金錢,而以幫助單親家長融入社會為名,強制他們出外工作,認為家務照顧工作不算正式工作,以致影響家長與子女的相處時間和關係。 

在同樣思維下,政府在制訂人口和入境政策時,都是以經濟利益為大前提,而不是以家庭團聚為首要條件,因而衍生這麼多分離家庭。這在在反映了政府心目中的家庭觀念如何以經濟市場掛鉤。

在福音中,我們看到耶穌對遇上困難的家庭的另一種態度,特別是面對子女病危和死亡的時刻,例如耶穌醫治王臣的兒子(若4:46-53)、為迦南婦人的女兒驅魔(瑪15:21-28)。從這些故事中看到耶穌對那些為親人的苦痛前來哀求治癒的人產生憐憫之心,被愛惜子女的家長所打動,不論他們是顯赫的王臣或是被人看不起的外邦婦人,令他們得以與家人一起過新生活。

與此同時,耶穌以另一種價值觀來定義家庭關係,打破傳統的社會關係標準,使不同身份、階級和族裔的人都可成為一家人。「不拘誰遵行我在天之父的意旨,他就是我的兄弟姊妹和母親。」(瑪12:50)

事實上,上主創造的一切萬物原先是一個大家庭,我們與上主之間的關係就是一份家庭式的盟約關係,當中的家庭關係超越家族血緣,而關心的對象亦超越血緣上的家人。

面對現時不同家庭所面對的壓力、分離和缺乏支援,我們作為上主庭園中的家庭成員,是否有本著一份手足之情、關切的心,在有需要時給予支持,視他們為上主大家庭中的一份子呢喃?

(時代論壇Christian Times 第1027期,2007.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