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18, 2014

重視婦女角色

教宗方濟各三月的祈禱總意向是「願所有文化都能尊重婦女的權利和尊嚴」,這不禁讓人想到:現今社會能否真的已達到兩性互補和互相尊重?世界各地的婦女是否在實踐社會角色上享有同等參與的機會和分享社會成果?

當中,在香港和世界各地,女性在工作中的待遇、外籍家庭傭工的處境,以至低收入新移民婦女在融入社區的程度等事例,都值得我們反省女性是否被忽略和歧視。 

同樣,在教會內,不少女士和男士也會問,今日教會中的兩性關係是否符合最初天主創造時的美好和諧關係?女性是否得到公義和關懷的對待?教會(包括我們自己)是否支持婦女應有權利,讓女性活出真我? 

受到社會文化的影響,昔日的教會也沾染上傳統父權思想,充斥男性主導的意識。隨著社會上愈來愈多聲音,系統地批評社會文化和宗教中的性別主義,加上六十年代梵二的教會改革和神學思想更新,教會領袖看到當時的時代徵兆。他們明確指出人是天主的肖像,應享有平等尊嚴和權利。最近,教宗方濟各亦重申女性對社會、家庭和教會的貢獻。

亞洲教會領袖多次呼籲,應加強對婦女關懷意識的醒覺。亞洲主教認為,「亞洲的教會應具體而有效地維護女性的尊嚴與自由……給婦女提供更大的機會,讓她們能在愛與服務的使命中臨在和行動」(《教會在亞洲》宗座勸諭#34)。

地方教會中,以香港為例,愈來愈多女信徒能參與教會事務,扮演積極角色,協助教會在教育、神學教育、訓練傳道員、社會福利、正義和平事工等領域作策劃和領導工作。這些都是可喜的現象,在肯定女性角色之餘,亦參與釋放其他女性。部份女教友在反省個人經驗後,認為理論與現實仍有很大距離;女教友在人數上無疑屬大多數,但在教會事務決策方面卻顯得不足,在發揮男女互補、合作伙伴式的服務教會的機會尚有距離。

現在已踏入四旬期,是懺悔、反省和更新的時候。教會上下應謙卑反省自己可在哪方面多作努力?

(原刊於公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