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y 25, 2014

幸福與基督徒倫理生活

書評:幸福與基督徒倫理生活
Paul Wadell, Happiness and the Christian Moral Life (Plymouth, UK: Rowman and Littlefield, 2012).

基督徒倫理,尤其是教會訓導,往往以律法和原則的方式表達出來。姑勿論一條法律或原則背後的原意是多麼良好,例如愛或正義的原則,若只透過理性的角度著眼,未必能夠徹底轉化一個人。很多時,我們明明知道信仰在倫理原則方面對我們的要求,但當這些法律或原則加諸在我們身上時,它們卻偏偏未能說服我們作出相應行動,皆因我們仍未願意投入委身。而且,過於訴諸法律給人一種不近人情的感覺。面對這種境況,美國倫理神學家華迪爾在他的最新著作<幸福與基督徒倫理生活:基督徒倫理入門>(增訂版)中指出,除了法律和原則,基督徒倫理的核心是引領信徒過美好和幸福快樂的生活;他採用的是以德行倫理的方法去轉化基督徒。

何謂美好和幸福快樂的生活呢?華迪爾認為,幸福快樂的生活不可簡化為只為滿足我們的欲求和快感。我們必須學習什麼才是最好的需要和慾望、什麼因素令人達至優秀完善。有時候,在不幸和困苦中,我們會得到更實在和長久的快樂。正如亞理士多德和亞奎納所言,幸福快樂建基於美善、具德行的生活,以及與天主建立友誼。倫理學和倫理神學是要探討如何好好作出計劃,善渡一生,懂得分辨明智與不智的決定;如何在一種有助我們盡可能發揮濳能的美好生活中成長,怎樣的培育或訓練可達到這目標。這亦是本書的主題。

<幸福與基督徒倫理生活>(增訂版)全書分為十章。首兩章除了點出了上述主要論點外,華迪爾還強調幸福快樂來自天主,是天主主動給予每一個人的禮物,而非自己製造的。透過追隨耶穌基督,我們學習幸福快樂的真正意義,並在生活中加以深化,特別是在團體生活中。基督徒的生活就是回應天主的這份恩寵和愛,與天主建立關係和友誼。往後的數章,華迪爾討論了幸福快樂生活的重要元素,包括能鞏固幸福生活和避免在尋求過程中被擊倒的性情和德行;給予我們目標、方向和塑造我們的世界觀的故事,特別是耶穌一生的故事;讓我們明白「我是誰」的基督宗教人觀;什麼是真正引領我們向善的自由和錯誤運用自由所導致的罪過;有助我們做正確決定、步向仁愛美善的「良心」和配合訴諸於行動的德行「明智」。最後,作者探討基督徒倫理生活不能或缺的德行──愛和正義。

致力推動德行倫理的華迪爾認為,培養德行、完善一個人的人格,比訴諸於法律和懲罰在倫理生活的陶成更重要和更有效。他列舉及闡釋了一些在基督信仰中引領人朝向幸福美好生活的德行,例如慷慨寬大、謹慎明智、忠誠勇敢、仁愛慈悲和正義等。培養這些德行要求我們能夠從另一角度觀察、思考和想像。例如正義,除了用作原則或規範來檢視或判斷行為或社會制度外,亦可視為德行。把正義視為德行,它會改變我們的生活方式,改變我們對世界的看法,並願意跳出我們的慣常生活圈子去接觸社會上被忽略和遺棄的人士。這些經驗不但質疑我們的既有態度和視野,還反映它們的不足,使我們重新反省自己的生活方式如何導致其他人的貧困,又或世界上仍有很多人未能享有如我們所擁有的生活,從而重新肯定每一個人的尊嚴和自己對其他人的責任。 

有些人或會認為華迪爾的德行倫理方法太樂觀,現世中的黑暗勢力比我們想像中巨大得多,只強調培養人美好的一面並不能夠克服罪惡力量。這觀點有一定的道理,而且面對社會問題更不可單靠強化個人德行。事實上,華迪爾亦深深明白社會性罪惡的存在。雖然如此,他堅信基督徒追求美好幸福的重要。因著我們在社會中是互相依存的,我們有責任令社會上其他人京生活在一個更美善的環境中。他亦明白無論在家庭、工作和社會生活中,都需要學習榜樣,更需要團體支持,以培養出良好德行和人格,並在困境中能堅守信念、克服困難和挑戰。而耶穌基督的一生正可給予基督徒最佳的示範作用和轉化力量。